关于抓紧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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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要求各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智库以及其他承担科研任务的单位,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出台的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有关政策,对现行的科研项目、科研资金、科研人员以及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等,修订和制订相关实施办法与管理制度,并于2019年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严格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按时按质完成本单位的文件制、修订工作,做好接受国务院办公厅的督查检查准备。 市科委联系人: 张宇 23119302,13764759365
毕聪 23112508,18018888618 市教委联系人: 葛昊 23116745,18116286300
市财政局联系人: 周尊丽 54679568-13066,13818096622
市国资委联系人: 鲍杰 23115901,18916859116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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